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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机构执业医师数量增长近八成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07:38 来源:营口热线 编辑:李陈默   阅读量:8565   
导读:北京商报讯(记者蒋梦惟于新怡)6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就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主要举措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展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表示,我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国已有11万名医师进行了多...

北京商报讯 (记者 蒋梦惟 于新怡)6月20日,国家卫健委就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主要举措和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进展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表示,我国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全国已有11万名医师进行了多机构执业,去年全国多机构执业医师比2016年增长了79%,促进医师资源合理流动和让优质医师资源可及性不断扩大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郭燕红介绍,医师多点执业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医师资源,特别是优质的医师资源、专家资源的合理流动和科学配置,让更多医师从公立医院流向基层医疗机构,使社会办医的人才短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激发了医师的执业活力,同时也提高了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让我们这些专家在多家机构为公众提供医疗服务,也为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支撑。”郭燕红说。

据了解,去年2月,原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是在医师多点执业的基础上,发展建立的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办法》将医师执业地点由过去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修改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或者县级行政区划”,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以合同(协议)为依据,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北京商报记者经过梳理发现,早在2009年,原卫生部就曾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部分地区先行试点。2011年3月起,北京开始实施《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2014年,原国家卫计委等5部委又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此后直到2017年2月,原国家卫计委修订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发展建立了医师区域注册制度,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正式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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