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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斗?ST步森五名股东联合要求罢免含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六名非独立董事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15:58 来源:东方财富 编辑:苏婉蓉   阅读量:8825   
导读:*ST步森(002569.SZ)发布了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称,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由上市公司股东步森集团(持股2.66%),王春江受上市公司股东孟祥龙(持股4.31%)、张旭(持股3.29%)委托,李明受上...

*ST步森(002569.SZ)发布了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告称,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由上市公司股东步森集团(持股2.66%),王春江受上市公司股东孟祥龙(持股4.31%)、张旭(持股3.29%)委托,李明受上市公司股东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昌盛十一号私募基金(持股2.92%)(以下简称“重庆信三威”)、张星亮(持股1.52%)委托,联合发来的《关于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要求罢免包括董事长赵春霞、总经理封雪等在内的现任6名非独立董事职务和2名现任监事职务。

此外,东方恒正持有上市公司16%的股权,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特向本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如下提案进行审议:

议案1:《关于提请重新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王春江、杜欣、赵玉华、王建、陈仙云、吴彦博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2:《关于提请重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提名邓大峰、高鹏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为确保有关审议表决结果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新非独立董事、监事的选举产生以上市公司现有非独立董事、监事被依法免去或非独立董事席位、监事席位存在空缺为前提条件,新非独立董事、监事按照最终得票的高低顺序依次填补届时董事席位、监事席位的空缺。

6月18日,*ST步森回复浙江证监局问询函称,2019年1月中旬,时任总经理陈建飞当面向董事长赵春霞汇报2018年度公司工作情况后,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并当场签署未填写日期的书面辞呈,请董事长安排合适时机处理。因此,辞职是陈建飞真实意思表示。2019年5月24日,综合各方面情况,董事长将陈建飞的辞呈提交董事会,安排公告。但随后,陈建飞突然提出不愿意辞职,具体原因不详。2019年6月1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免去陈建飞总经理职务。

陈建飞本人却回复称:“本人并未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关于总经理发生变动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中关于”陈建飞先生于2019年5月24日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去总经理职务“的表述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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