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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刚刚发布!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8日 08:24 来源:证券之星 编辑:山歌   阅读量:6423   
导读: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短缺医用物资生产供应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将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支持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等改善短缺医用物资生产供应...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短缺医用物资生产供应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将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支持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加点等改善短缺医用物资生产供应的措施。

四川刚刚发布!

公告详情如下:

四川省应急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关于印发当前疫情防控和供应紧缺医药物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疫发〔2022〕127号

各市在应急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省在应急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各成员单位,相关单位:

现将《当前疫情形势下防控医疗用品短缺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应急指挥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2022年12月17日。

做好疫情防控紧缺医用物资生产供应工作的若干措施。

一是将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核审批程序,免收应缴挂号费,支持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紧缺的重点生产企业开展委托生产,增加生产供应。

二,支持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新冠肺炎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加点,政策执行期间为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员工支付加班工资,由经济和信息化部统筹省级产业发展资金按国家加班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贴,鼓励零售药店和电子商务平台提供24小时线上线下服务和即时送药对应急供应期间贡献一定规模的医药连锁企业,在加班加点,疫情防控,配送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是允许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方案》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中药防治技术指南》发布的防治处方销售该处方。

四,对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防治医疗器械开辟应急采购绿色通道。

5.加强要素协调和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相关企业按订单扩大生产和流通企业增加备货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全力保障水,电等要素,加强安全维护企业生产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时,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断电,停气,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

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用品重点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退税等政策,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条件的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七,加强市场规范引导,做好疫情防控和短缺医用耗材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制售假货,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市场数据监测预警和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日报制度,对每天报送销售,价格,库存等关键数据的商协会和重点企业给予支持,发布《四川省新冠肺炎预防和治疗药品及器械推荐目录》,引导公众合理购药,科学用药

八,提高流通保障能力,按照保证重点,重点,急需的原则,做好医疗,养老,教育等重点行业机构与生产企业之间的产销对接,引导企业加大收储力度,提高配送效率,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对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通报表彰,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省外货源,扩大进口,出口转内销。

九经济和信息化部,商务部门分别牵头做好产供流通保障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和省市联动,积极帮助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紧缺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扩大产供,加强流通监测

以上办法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新冠肺炎抗原检测试剂,新冠肺炎预防药品,新冠肺炎治疗药品等的生产和流通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本文来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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