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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残疾人参保养老保险获财政部分代缴市民政局发布《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4:25 来源:东方网 编辑:肖鸥   阅读量:7522   
导读::最近几天,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发布《通知》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础养...

:最近几天,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发布《通知》对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市财政按照每年6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50%的养老保险费十四五期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困难人员家庭收入

《通知》明确,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自愿参保残疾人,按照个人缴费900元标准,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或者部分养老保险费其中:对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非重度残疾人,为其代缴50%养老保险费

“规模方面,今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规模较去年略有增长,但总体增幅不大。”四川金融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整体状况良好,2019年和2020年投资收益率分别为9.03%和10.95%,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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