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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3:06 来源:东方财富 编辑:柳暮雪   阅读量:5282   
导读:日前,上海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在上海市政府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师韦冬表示,正在开展编制《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工作 韦冬介绍,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规划资源局配合市住建...

日前,上海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在上海市政府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师韦冬表示,正在开展编制《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工作

上海市正式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韦冬介绍,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市规划资源局配合市住建委,房管局正开展编制《上海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工作,目前已基本形成工作方案规划一方面着力顶层设计,战略引领,谋划至2035年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总体安排另一方面着力近远结合,精准落地,补齐短板,坚持分区分类差异化引导,十四五时期优先保障供需矛盾突出地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规划建设

韦冬透露,按照专项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在详细规划和建筑管理方面,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将进一步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着眼促进保障性住房供需匹配,产城融合,选址主要聚焦轨交站点附近,五大新城,产业园区及周边等就业人口集中,租赁住房需求集中的区域其次是按照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的标准,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公共空间等配套设施最后是着力提升租赁住房空间品质,进一步优化租赁住房规划建设标准,倡导开放式街区理念,通过连廊,底层架空等增设邻里交往空间,使上海的租住生活更富魅力,更有温度,更具吸引力,更符合新青年,新市民的居住方面的需求

根据消息显示,在土地政策方面,上海将继续落实国家明确的五条用地路径今后凡新出让的租赁住房用地,以及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的开发商自持租赁住房,除少量定位与住房保障不符的高端住宅项目外,均应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韦冬说,与此同时,鼓励各区统筹配建面积,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等交通便利区域集中配建统筹集中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当先于商品住房供地,或者同时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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