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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瑞沃能调整2016年报对净利润影响微乎其微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1:32 来源:geceo.com 编辑:创新中国   阅读量:4069   
导读: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300116,以下简称坚瑞沃能或公司)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在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与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沃”)和东莞市沃...

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300116,以下简称坚瑞沃能或公司)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在加强内部会计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与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佳沃”)和东莞市沃泰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沃泰通”)2016年度业务往来的会计处理作出调整。调整后,调减2016年度收入6.48亿元,但对净利润影响微乎其微,调增90.6万元,占上市公司全年的0.21%,占沃特玛全年的0.09%。

此前会计处理符合当时实际情况

坚瑞沃能公告称,2016年度沃特玛与江西佳沃和东莞沃泰通之间业务会计处理为采购和销售。这种状况吻合新能源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规律,是上下游伙伴之间为了更好对接把控产品质量及效率的应时之需。经过相关专业咨询,此前采取了的会计处理方式符合业务的实际情况,其会计处理在当时的业务情况下合理。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也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随着新能源行业高速发展,为了便于投资者能更好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及交易实质,并且能在数据中洞悉新能源产业发展大趋势,公司就这个问题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合作初期以购销的方式进行业务往来存在商业的合理性表述上进行进一步精确优化工作。

公司随后经过审慎核查2016年与东莞沃泰通和江西佳沃的销售原材料和采购电芯业务的业务实质和流程,认为虽然在合作初期以购销的方式进行业务往来存在商业的合理性,但上述业务往来以委托加工方式进行会计处理更具谨慎性,从遵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考虑,对前期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

调整对净利润影响微乎其微

根据坚瑞沃能在2017年3月7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45%,实现营业利润5.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1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42%。沃特玛在合并报表期间4个月(自2016年9-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29亿元,净利润4.61亿元,促使公司本报告期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调整之后,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7.03%,实现营业利润5.1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55.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0.42%。

鉴于沃特玛在购销业务中,销售给江西佳沃和东莞沃泰通的原材料基本无加价,因此两种业务模式对沃特玛净利润的影响基本无差异。

坚瑞沃能表示,这些细微的调整有可能对部分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困扰,但是从长远来说,这些调整是必要的、前瞻的,可以让投资者更加清晰了解到沃特玛的业务状况,让公司在新能源创新领域的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行业也是一个良性示范,让事实更事实,让增长入更清晰。

按照调整后的同一会计处理方式,坚瑞沃能2017年半年度也交出了漂亮的成绩单。根据同日发布的上半年业绩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6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8.50%,实现营业利润7.3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是因为公司于2016年9月完成收购沃特玛,沃特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沃特玛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租售及服务业务,收入和利润规模较大,而去年同期公司仅仅是消防产品和消防产品业务,沃特玛并不在公司并表范围内。报告期内,沃特玛实现营业收入58.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6.26%,其中动力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2.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31%;新能源汽车租售及运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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